法律热线:
文章详细

技术合同算经济合同吗?技术合同的合法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发布时间:2023年7月3日 天津知名律师  Tags: 技术合同算经济合同吗,技术合同的合法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王吉祥律师,天津知名律师,现执业于天津天信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技术合同算经济合同吗?

一、技术合同算经济合同吗

1、技术合同不算是经济合同,经济合同的基本条件或主要条件由政府规定或确定、经济合同的主体一方通常是政府或经授权执行公共政策的机构、济合同中存在着事实上或合同上的政府主导性、经济合同与政府及其运作机制有着密切联系,但技术合同不一定有这些特征。

2、经济合同的类型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合同关系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种类型:

国家通过政府机构或设立企业、委托代理人直接参与经济活动或经济关系,或者当事人直接受制于国家政策或政府意志订立合同而形成的合同关系。这类关系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国家机关或必须执行国家政策的主体,合同内容需要体现国家的政策或政府意志。

平等的国家机关或财政主体之间的经济协作关系。作为在行政或财政上互相没有隶属关系的所谓平等国家机关或财政主体,它们在利益或政策驱动下,在平等互利的经济协作中为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并保证协作事项的实现而订立的协议,也属于经济合同和经济法调整的范围。

二、经济合同具体包括哪些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这种合同将国家法律、政策确定的条件和政府土地管理的要求与合同条款有机、紧密地结合,并由政府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是一种十分典型的经济合同。

2、政府采购合同。这是作为采购人的国家机关和其他主体采购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适用《政府采购法》,而与供应商订立的合同。不在此范围的“政府采购”则属于民商事合同的范畴。

3、中央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与其他主体订立的借贷合同等。这种合同与落实、实现国家政策和政府管理目的相联系,主要是借贷合同,也包括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操作中买卖货币而订立的合同等。

4、国有企业或公司承包、租赁合同。这是落实国家与国有企业、公司之间责、权、利关系的一种法律形式。其形式多种多样,从所有者代表一方看,既可以是作为具体股东的出资者,也可能是行使抽象老板职能的财政部门,甚至是企业的董事会;从企业一方看,则既可以是企业、公司本身,也可能是特定的经营者如总经理、董事长等或管理层整体与代表所有者的一方订立合同;从合同内容看,既可以全面涵盖各种经营指标,也可能仅包括某方面内容或某种指标,如经营者报酬与经营如何挂钩、扭亏为盈、审计等。

5、PPP和政府特许经营合同。在政府与社会合作从事基础设施和市政等建设、公用事业引入竞争和民营化,以及在自然垄断和法定垄断领域,这种合同的运用越来越普遍。通过这种法律形式,把对企业的公共性要求,由政府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表达出来,落实为合同内容,既强化了企业一方的权利、义务,也对政府的公共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为政府受到了合同的具体、细致的约束,不能再凭行政权力单方面行事,稍有疏忽、懈怠就可能被告上法庭,以致承担高额的赔偿或补偿。在政府对国有企业、公司特许经营的情况下,所订合同也可归为承包范畴,为广义的承包合同。

6、政府担保合同。政府为特定债务提供担保,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提及的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所提供的担保等,在公共财政用于经济目的和公共性投资、贷款越来越普遍的情况下,这是十分必要的。没有政府信用和财政的支持、保证,这些活动就难以正常进行。由于担保的后果最终需由财政来承担,所以对其须依法加以一定的管理、控制,建立相应的程序和监督制度。

7、指令性合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的指令性计划趋于消亡,国家对经济的管理已从行政性的计划手段转为主要运用间接的经济手段,但在一定条件下,如救灾或发生紧急状态时,或者对于涉及国家重要经济利益、国家安全或为实现国家某种目标的特定产品和项目,仍可能予以行政性安排、调拨、指令性生产、国家订货等,从而形成指令性合同。这种合同与计划经济时期的指令性计划合同并无本质区别,是行政性很强的经济合同。

8、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这种合同与村民自治和集体所有紧密相关,事关基层和社会稳定,加之农民处于弱势、分散状态,所以通过法律、党和国家的政策、政府的指导和管理等,对合同的订立和主要合同条件作具体的规定和要求,使之获得了经济合同的性质。

9、互无隶属关系的国家机关或财政主体间的经济协作合同。如省、直辖市、自治区之间,中央部委与地方之间等双方或多方的协议或合同,内容包括投资建设道路、机场、水坝、林场,电力建设、供应,省际或市际对口协作、支援等。这类经济合同中不存在居于主导的一方,当事人之间是平等的,但其订立、履行都直接体现国家意志,是政府参与、调控经济的手段,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因而也属于经济合同,对于区域经济平衡协调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从经济合同的订立、特征等方面分析,技术合同一般并不属于经济合同,通常来说,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等属于经济合同。如果政府作为技术的购买方,那么签署的技术合同,也有可能属于经济合同。

技术合同的合法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一、技术合同的合法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技术合同的合法性具体表现在:

1、技术合同对当事人的一般拘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技术合同的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的效力体现为双主事人订立合同的效果意思产生的法律效力,每一个合同的效力都是特定的,各个合同之间的效力都是不相同的。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实行按地域一次登记制度。技术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以及技术培训合同的培训人、技术中介合同的中介人,应当在合同成立后向所在地区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出认定登记申请。当事人申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当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交完整的书面合同文本和相关附件。

二、技术合同登记审查哪些事项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当事人所提交的合同文本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和认定。其主要事项是:

1、是否属于技术合同;

2、分类登记;

3、核定技术性收入。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认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认定登记事项。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认定符合登记条件的合同,应当分类登记和存档,向当事人发给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并载明经核定的技术性收入额。对认定为非技术合同或者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合同,应当不予登记,并在合同文本上注明"未予登记"字样,退还当事人。

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的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转让或者解除,以及被有关机关撤销、宣布无效时,应当向原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变更登记的,应当重新核定技术性收入;注销登记的,应当及时通知有关财政、税务机关。

综上所述,合法性是签订技术合同的基本原则,这体现在技术合同签订主体、过程合法,合同生效后具备法律效力,对双方有约束力,双方应当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在技术合同里面,要对开发项目、保密、收益成果分配、违约等规定清楚。